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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矛盾困扰江苏房地产业
2006年1月19日14:15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十五”期间,江苏房地产业总体呈现健康发展的态势。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的四大矛盾也困扰着我省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自身实力不强。房地产是资金高度密集型行业,长期以来银行既给开发商“买”地,又放建设款贷款给施工队,还贷款给购房者买房。风险由银行照单全收。现在要房地产商自己来承担资金风险,而全省房地产自有资金一般仅占当年到位资金的15%左右,基础十分脆弱。宏观调控后,多数房地产商的应对措施首先是进一步扩大期房的销售来弥补资金的不足。定金及预收款的比重越来越高,2004年达43.8%,2005年1-11月为42.1%。随着金融政策的逐步到位,炒房族贷不到款不再购房投资、工程队贷不到款无法垫资,如果不尽快拓宽融资渠道,一旦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房地产资金链会有断裂的危险。
  经济适用住房比重低。江苏经济适用房开发量在1999年以前增长速度较快,1999年受政策积极影响占全部住宅投资额的比重达到峰值,当年全省经济适用房投资达48.8亿元,占全部住宅投资比例高达20.2%。这以后,随着房地产热的逐步升温,经济适用房投资额及比重却始终下滑,到2004年投资额仅占全部住宅投资的5%,2005年1-11月这一比重进一步下降至4.4%。
  土地、房屋价格上涨过快,普通居民购房能力相对下降。近年来,商品房开发持续看好的行情,不仅使省内开发商兴奋,同时吸引了众多省内其它行业的投资者和省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开发商,大连万达、深圳万科等省外地产巨鳄已抢滩江苏市场,江苏雨润、南京新百、宏图高科、红豆集团等本省业外资本频频涌入。由于城市开发建设用地的“物以稀为贵”,加上土地招投标制度的全面实行,一些企业为抢占市场,不惜重金高价收购开发土地,带动土地价格大幅度飙升。尽管江苏城镇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有较快增长,但与大幅度上涨的房价比较,城镇居民实际购房能力已呈下降态势。如按每套商品房9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全省城镇居民购房收入比已由2000年的7.1:1上升到2004年的7.4:1。
  区域发展不均衡。江苏的经济发展呈现出极大的地区差异。江苏的房地产开发投资相应也呈现出很大的区域差异。苏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数占到全省的60%左右,而完成的开发投资额、企业的开发资金、全年销售额等要占到全省的75%以上,其他主要指标也都超过65%,有的甚至接近80%。从发展速度来看,苏南也要远超苏中苏北,而苏中苏北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摘自: 2006年1月19日《新华日报》 文章作者:李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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