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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市区克明村一房屋被强制拆迁
2008年4月9日16:38
    2008年4月8日上午8点30分,汇龙镇克明村23组张某的房屋被红色警戒线围住。8点40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法官在现场介绍案情并宣布执行纪律。依照法定程序,法院对张某的房屋实行强制拆迁。
    市拆迁综合协调组负责人徐永华告诉记者,从2005年9月起,克明村地块实施拆迁改造工程,建设13万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目前,这一地块正在建设的是学华新村一期工程,规划建设33幢多层居民住房,其中包括1167套定销房和250套农民统建房。因为张某的房屋不按规定要求拆迁,导致一幢居民住房楼没有盖起,影响了整个小区的管网建设,延缓了全市的拆迁安置工作。
    “为保证强制拆迁顺利开展,法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执行方案反复调研论证,既针对当事人现状,又结合以往拆迁经验,使方案更完善、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确保了方案在实施中做到既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又灵活兼顾实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位同志介绍说,2005年9月28日,市建设局对汇龙镇克明村23组张某房屋作出拆迁补偿安置裁决,裁决中要求户主张某限期腾房。张某不服,向启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78号复议决定,维持拆迁裁决,张某仍不服,于2007年1月10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一审、二审判决,均维持了要求张某腾房的相关裁决内容。终审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腾房义务,于是市建设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虽然历经两年多现已到了强制拆迁的时刻,但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拆迁组的工作人员仍没有放弃最后的努力,他们在现场不厌其烦地与张某夫妇进行协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然而,张某一家充耳不闻,拒不配合拆迁工作。由于张某妻子、儿子妨碍执行公务,被民警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张某一时气恼,居然手持斧头、菜刀威胁执行人员,但在法律威严的震慑和现场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张某最终放下了手中的凶器,被警方带离现场。10点,屋内清空,人员撤离。挖掘机进场,开始拆除房屋。
    张某一家人的行为,引发现场围观群众的议论。一位大爷气愤地说:“支持城市建设是我们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这户人家不理智的‘顽固’行为我们都不支持。”“这样的户头早应该强制执行,等这房拆了,我们也能很快搬进新家了。”住在附近的一名拆迁户主说。             

编后

    在学华新村拆迁安置房工程建设过程中,广大被拆迁户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令人感动。但是,也有个别“钉子户”因为不合理要求被拒绝,就触法阻挠,这种行为人所不齿。今日,“钉子户”被拔除,工程建设终于能够正常推进,市民无不拍手称快。
    近年来,城市功能的日臻完备和生活设施的日益完善,每一个市民都亲眼所见,并切身感受。民意所指,万难不辞,敢走新路,敢破难题,这是我们城市建设矢志不渝的选择。

摘自: 启东新闻网 文章作者: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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