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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新政策10月实施
2012年11月21日11:24
   日前,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10月1日起我市开始全面实施房屋征收新政策,目前在拆的项目原则上适用新的补偿安置办法。
  新的补偿办法对被征收房屋不再采用房屋重置新价加区位价的评估方法,而是统一实行市场价评估。安置房中的政府定销房基价将由物价局核定,就地就近的商品房基价将按被征收房屋区域标准样本住房市场基价计算。新补偿办法同时引进了购房补助和居住困难户保障补助的概念。10月1日之后,原来的在拆项目不管适用新政还是旧政,在安置两套及以上面积时,购置套型总面积不得超过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的1.3倍。
  为推进新政策全面实施,从7月份起,市城建指挥部各现场组已经加大了宣传力度,受到了被征收户的关注,有的到征收办来咨询相关业务知识,询问新政策的实施对自己有哪些影响、补偿变多了还是变少了。对此,征收办及各现场组工作人员积极耐心地为他们算好旧政与新政的补偿安置账,让其看到实实在在的差别,不少被征收户赶在新政实施前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

摘自: 启东房地产热线 文章作者:李净 钱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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